□ 记者 蒋周德
近年来,随着QQ、微信、陌陌等网络交友平台兴起,贪图享乐、渴望浪漫情调、缺乏贞操观念的女人被骗财骗色的案件屡屡发生。在情感交往中,一些女子被虚假的情感和自己的虚荣心所蒙蔽,因而上当受骗。若是男女交往不久,既是“官二代”“富二代”或“老板”,又是“暖男”“浪男”的男友就以做生意等理由向女友提出急需周转资金,那一定是“骗局大幕”开启……
“白领”女士被骗80万元
李女士是我市某银行的职工。李女士和丈夫是大学同学,两人结婚10多年,养育了一个可爱的女儿。2010年9月的一天晚上,李女士在玩网络游戏时,遇到一个在网上卖游戏装备的网友。二人搭讪后,觉得话语投机,便互相留下了QQ号。那网民自称叫黄敖,毕业于北京外贸大学,在广州做红酒批发生意,父亲是海南省三亚市财政局副局长,后妈是三亚市招商局办公室主任。这样的家庭背景,令李女士仰慕。二人很快成为网络好友,并互留了手机号码。
黄敖告诉李女士,他父亲投资800万元在广州市花都区开办了一家经营健身器材的公司,由他负责。2011年2月21日,黄敖称给川南皮革城一个商家送建设篮球场的施工图纸,来到自贡。他装作很匆忙,只和李女士吃了一顿夜宵。李女士因为回家很晚,和丈夫发生了争吵。黄敖得知后,连续多天发短信关心、安慰李女士。黄敖的关心让李女士感到很暖心。
2011年3月6日,黄敖再次来到自贡,李女士在一家大酒店给黄敖接风洗尘后,二人住进了某酒店。一觉醒来后,李女士不顾已是次日凌晨3时,拨打家里的电话,告诉丈夫,她要和他离婚。
黄敖告诉李女士,他刚离婚的妻子卷走了公司的600多万元钱。2011年4月5日,他说想到广州市找朋友马志武合伙做消毒餐具生意,需要李女士帮忙筹集本钱。李女士当即向在宜宾当老板的高中同学王某借款5万元,交给黄敖。二人到达广州后,李女士又为黄敖向一个在东莞市做生意的朋友借款10万元。
他们与马志武见面后,黄敖表示出资和马志武一起做生意,遭到马志武的拒绝。原来,黄敖以湖南人“黄杰”的身份,于2010年10月在马志武的公司打工一个月。马志武不相信黄敖离开公司仅半年,会有资金、实力来跟他合伙做生意。
黄敖将骗得的15万元挥霍一空后,又编造各种漏洞百出的理由,骗得做着美梦的李女士不仅又向王某借款40万元,还提出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。这些钱存在黄敖用易某的身份证办的一张银行卡上。他对李女士解释说,该身份证是找熟人帮忙弄的。
2011年8月8日,李女士和黄敖办理了结婚手续。黄敖用的是姓名叫易某的身份证和户口簿。他解释说姓名为黄敖的户口簿在广州市,而且身份证掉了。当天下午,黄敖就回到了广州,继续撒谎,让李女士在自己工作的银行贷款5万元给他。之后,李女士又花1.3万元托人在资阳市给黄敖办理了驾驶执照。
2011年9月8日,马志武在网聊时告诉李女士,黄敖是个大骗子,他的真实姓名就叫易某。然而,李女士依然沉迷于甜蜜的梦中,对马志武的话半信半疑。直到11月初,有所醒悟的李女士才找了一个理由将黄敖叫回自贡。黄敖一到自贡,李女士便和她的两个亲人将其扭送到当地派出所。
经查,黄敖实名易某,于1986年11月出生于达州市管辖的万源市草坝镇杨家湾村,高中毕业后外出打工,曾因敲诈罪获刑。短短几个月时间里,李女士被易某骗走及为李某花销的钱共计80余万元。
诈骗案件形形色色
2013年10月,江西省余江县43岁的刑满释放人员赵某邀约同龄人、家庭茶坊老板周某到自贡行诈骗。在某舞厅,赵某结识了中年妇女、服装店老板杨某。赵某谎称是深圳人,与战友在自贡投资房地产。轻信谎言的杨某以为找到了幸福。二人发生性关系后,赵某谎称要贩卖一批防盗门,急需周转资金,骗得杨某4万元,分给周某1.6万元。
2014年8月,威远县小河镇36岁的离婚女谢某,通过微信“摇一摇”功能“摇”到荣县于佳乡农民穆某。小河镇与于佳乡只隔一条小河。在微信聊天中,穆某觉察到谢某渴望爱情却又害怕再次受伤的心态,便主动给予关切和安慰,这让谢某觉得遇到了“暖男”。穆某谎称自己是装修公司老板,并在成都购买了住房,只因为忙事业,年过四旬未婚。二人交往半年,领取了结婚证。谢某没想到,穆某将婚房安置在于佳乡场镇上的一间租赁的小房子里,谢某想到成都定居的美梦随之破灭。谢某了解到穆某是刑满释放人员,未婚的原因是好吃懒做、家庭贫寒……最终,穆某在要求回到娘家的谢某跟自己回家不成后,便将谢某父母砍杀至奄奄一息。随后,穆某服毒自杀。
2015年2月,湖北省巴东县22岁的待业青年胡某窜至自贡,通过微信“摇一摇”结识了22岁的原四川理工学院女学生张某。胡某谎称毕业于成都警察学院,在北京当警察。4月底,胡某来到自贡后,便与张某发生了性关系,并骗其2000元。
年近四旬的欧某是无业游民,父亲瘫痪在床,母亲身患绝症,却冒充自己是有上千万元资产的老板。2015年1月,欧某通过陌陌社交软件结识离婚女王某,以进货临时急需资金周转为由,骗得王某的12500元,并盗走王某的人民币2000元、美元800元及手机等物品。当年8月,欧某用同样的方法对年轻女子易某进行骗色的同时,盗走其现金1000元及手机、平板电脑等。
30多岁的农民林某在工地上打工,是一名钢筋工。2013年9月,他通过微信“摇一摇”,结识了在自贡一家茶楼打工的云南女子张某。林某谎称是湖南人,因参军到了自贡,现在是连长。林某与以为找到了“白马王子”的张某发生性关系后,以要接待一位首长,想借机联络感情,争取早日提拔为营长为由,骗取了张某的2万元(其中8000元是张某向同事借的)。次年4月11日晚,李某如法炮制,不仅骗得另一名女性范某的8000元,还作为准上门女婿,住进了范某在荣县的家中。
贪图享乐的女人易受骗
从不断发生的骗财骗色案中不难发现,犯罪分子都没有多少文化,多是无业游民,都是好吃懒做之流,但都擅长花言巧语,不仅能以“官二代”“富二代”或“老板”身份让受骗女人芳心大乱,更以“暖男”的面目让她们觉得找到了真爱。
骗财骗色案为什么屡屡发生?犯罪分子的谎言漏洞百出,受骗的女人为什么就一点不怀疑?对此,某律师事务所的王远程律师进行了深入分析:
一是贪图享乐的女人。“干得好不如嫁得好”是一些女人的价值观、婚恋观,这些女人大都贪图享乐,遇到“高富帅”时,多数会主动投怀送抱。若“高富帅”出现资金短缺,她们会毫不犹豫地掏钱,甚至借钱来给他。
二是没有贞操观念的女人。改革开放后,八面来风,泥沙俱下,越来越多的女人没有了贞操观念,她们和异性交往没有了禁忌。于是,她们对被骗色并不在乎,更在乎的是被骗了财,仅仅因为被骗色而报案的极少。
三是渴望婚外情的女人。一些被骗的女人,有的对婚姻不满,也有的家庭幸福、孩子可爱,只是对木讷的丈夫缺少情调而不满。她们渴望在婚姻之外寻找浪漫,一旦遇到“浪漫的男人”就会上当。
四是有过一段不幸婚姻的女人。这类女人渴望真爱,一旦遇到假冒的“暖男”,必然上当。
王远程律师认为,为避免被骗财骗色,“问题女人”首先要自重、自信,其次要保持清醒的头脑。如果交往不久,“暖男”“浪男”就以做生意等理由提出急需周转资金,那一定是骗局大幕正式开启。随着QQ、微信、陌陌等网络交友平台兴起,因为交友不慎而引发的刑事犯罪日渐增多,希望广大网民尤其是女性网民一定要提高警惕,在与陌生异性进一步交往和接触时,一定要通过现实途径增加对对方的了解,避免被骗。
编辑:熊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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